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是学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和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苏教财[2007]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通过注册取得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高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个人自愿;
(二)实事求是、扶贫济困、照顾弱势群体、鼓励先进;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民主评议与集中评定相结合;
(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员工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分团委(总支)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等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 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班级生活委员和员工代表为成员,负责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员工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布。
第三章 认定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八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需参照江苏省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结合员工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需持有《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第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设置为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家庭经济困难)和C类(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应着重考虑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
(一)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中有下列情况者,可认定为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孤残员工、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
3、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4、家在重灾区或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5、家庭属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中有下列情况者,可认定为B类(家庭经济困难)。
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正接受非义务教育,或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家庭收入大幅度减少的;
2、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家庭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的。
(三)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中有下列情况者,可认定为C类(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
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团结友善;
(二)学习认真努力,能正常完成学业;
(三)能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
(四)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认定:
(一)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者;
(二)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商业娱乐场所者;
(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四)不积极履行缴费义务者;
(五)申请当年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第十三条 烈士子女、孤残员工家庭经济困难者,虽然本人未主动申请,但是有相关档案证明属实的,可以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范围,并可以不予公示。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9月下旬启动认定,3月份进行资格复查调整。复查比例不低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总数的30%,调整幅度一般控制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总人数的1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比例根据员工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在校员工总数的25%。
第十六条 开展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
(一)每年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末,各学院向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发放《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员工也可自行从学校学工网站下载。
(二)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员工要如实填写《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材料(包括伤残证明、特困证明、抚恤对象等),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第十七条 个人申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员工需填写《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第十八条 班级民主评议。
(一)班主任对员工所提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二)班主任主持召开专题班会,采用民主评议方式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候选对象;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员工提交的申请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量化评估指标体系》,以员工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得分为基础对照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标准,并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等,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在班级公示后,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 公司审核。
(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在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评议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院系横向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在征求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确定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推荐名单。
(二)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应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接到异议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学院认定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作出调整。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 学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和《威廉希尔体育william hill××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汇总表》,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存在下列情况者,取消当年受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二)取得认定资格后,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予改正的;
(三)在申请认定经济困难员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员工的诚信教育,教育员工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学院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和后续资助工作中及时做出调整,并更新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班级、学院、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等级认定情况,层层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作为学校开展员工资助工作和开具办理助学贷款申请证明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如遇与上级部门相关精神相悖的,以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学校以前所制定的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