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行知课堂 >> 正文
法政学院“行知课堂”第二十一讲:工伤的司法认定
时间:2018年04月28日 16:29  来源:   作者:文/傅琪媛 图/田博文  审核人:  编辑:

法政新闻4月24日电(记者 田博文 傅琪媛为增强法政学院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学实践操作能力,熟悉行政诉讼程序,法政学院林华东老师和谢雨老师组织1506、1702班全体员工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创新教学方法把庭审现场变成教学课堂,提高了实践教学效果。

2018年4月19日上午,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开庭审理原告淮安国际汽车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保障局撤销工伤决定书一案,由行政庭副庭长孙亚峰担任审判长、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上午九时许,随着审判长孙亚峰敲响法槌,正式开庭审理。在法庭调查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工伤鉴定的认定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是否构成工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方认为因死者出事时间、地点皆不在工作范围内,因此不应判作工伤。而被告则坚持认为死者系工作原因导致意外事故,因此应当记作工伤。案件将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后行政庭副庭长孙亚峰还对如何学好法律进行了现身说法,鼓励员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员工们非常认真地观摩了每一个细节,掌握了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了法务实践的操作能力,体会了司法的权威,增强了学习法律的荣誉感。

                                               



图为法政1506、1702班同学于淮阴区人民法院合影留念 记者 傅琪媛